懷孕後要安排多次產檢,卻擔心向公司請假會影響薪水或考績?產檢假可以連續請嗎?依照2026年台灣現行規定,受僱者在妊娠期間依法享有7日產檢假,請假期間薪資照給,並可依實際需求選擇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單位。本文整理產檢假規定、每月請假次數、天數拆分、薪資、證明文件及實際申請流程,讓你了解如何運用法定權益。
產檢假可以連續請嗎?法律最新的產檢假規定是什麼?
不少準媽媽會擔心,產檢假是不是只能在實際看診當天請,不能連續安排兩天或以上。
台灣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5條規定,受僱者妊娠期間,雇主應給予7日產檢假,期間薪資照給;法律並未明文規定產檢假一定要分開請,也沒有規定每次產檢只能請半天或一天。
不過,產檢假的法定用途是因應實際產檢需求,並不是可以任意連續休假的一般假別。如果你有實際產檢安排,需要考量醫師排診、檢查流程、候診及往返時間,可以依需求規劃請假時段。若打算連續請數日,建議先向人資確認請假單位及證明文件要求,並保留能說明產檢安排的資料。

2026年產檢假規定有哪些重點?
- 法定天數為7日:適用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的受僱者,在妊娠期間享有總計7日產檢假,不是每個月重新取得7日。
- 請假期間薪資照給:雇主應依規定給付產檢假期間薪資,不能單純因為你依法請產檢假,就將該期間當成無薪假。
- 可依需求拆分:產檢假可以選擇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。若以小時計算,一般全時工作者的7日可換算為56小時。
- 選定請假單位後不得變更:依勞動部解釋令,選擇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後,不得再變更。因此,第一次申請時應先了解公司採用的請假方式。
- 必要時可要求證明:雇主必要時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但法規沒有規定所有情況都必須使用同一種格式的證明。
- 雇主不得任意刁難:受僱者依法請產檢假時,雇主不得拒絕,也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或作出其他不利處分。
| 規定項目 | 適用原則 | 需要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產檢假天數 | 妊娠期間總計7日 | 不是每月7日,也不是每次產檢都另外增加7日。 |
| 請假單位 | 日、半日或小時 | 選定後不得變更。 |
| 連續請假 | 法律未明文禁止連續安排 | 仍須符合實際產檢需求,並依公司流程申請。 |
| 薪資 | 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| 雇主不能因依法請假而任意扣薪或作不利處分。 |
| 證明文件 | 必要時雇主得要求提出 | 可先確認人資接受的文件種類及提交方式。 |
表格所列法定權益,主要依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5條、第21條及勞動部2026年更新的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說明;完整法規與官方問答列於文末參考文獻。
產檢假一個月可以請幾次?可以連續請嗎?天數可以怎麼拆?
產檢假一個月可以請幾次?法律沒有規定每月固定的請假次數上限,而是以整個妊娠期間的7日為總額。你可以配合實際產檢時程,將假分開使用,也可以在有相應需求時規劃較長的請假時段。重點是請假必須與產檢需求有關。
例如,你這個月需要進行兩次產檢,可以依每次看診所需時間,選擇請半日或數小時;下個月如果需要進一步檢查,也能從剩餘額度中安排。若部分檢查需要較長時間,應提早與公司溝通,而不是等到假期已經用完才發現時間不足。

產檢假可以連續請兩天或七天嗎?
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產檢假不得連續請。因此,若確實有連續檢查、不同醫療安排或其他與產檢直接相關的需求,可以先向公司提出安排及必要說明。雇主若對請假事實有合理疑問,也可能依規定要求相關證明。
如果你的需求其實是產檢後休息、身體不適或醫師要求安胎,應另外確認病假或安胎休養的適用規定。不同假別的法律依據、薪資計算與證明要求可能不同。
產檢假天數怎麼拆分?日、半日與小時計算有什麼不同?
勞動部針對產檢假請假單位的解釋,允許受僱者依實際需求選擇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單位。若選擇小時制,7日可按每日8小時乘以7日計算,合計56小時。以下以一般每日工時8小時的全時工作者為例說明:
| 請假方式 | 可用天數或時數 | 適合的情境 |
|---|---|---|
| 以日為單位 | 7日 | 整天產檢或檢查安排確實需要整天時間。 |
| 以半日為單位 | 總額仍為7日 | 單次看診需要半天,想保留其餘工作時間。 |
| 以小時為單位 | 一般每日工時8小時者合計56小時 | 只需要數小時看診、檢查或往返交通時間。 |
例如,若你選擇以小時為單位,某次產檢請4小時,則一般全時工作者剩餘可用時數為52小時。若下次只需要2小時,便可依實際需求繼續申請,不需要每次都請半天或整天。
要特別注意,如果你已經選擇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單位,就不應期待用完一部分後再切換另一種計算方式。部分工時受僱者的給假時數也可能依平均每週工作時數比例計算,不能直接將全時工作者的56小時套用到所有人身上。遇到工時或排班較特殊的情況,建議先向人資或勞工主管機關確認適用方式。
產檢假請假期間的薪水會少嗎?請假需要準備哪些證明文件?
請產檢假期間,法定原則是薪資照給。
證明文件方面,法令並未規定每次請假一律要附同一種文件;雇主在必要時可以要求你提供相關證明。

產檢假薪水規定和薪水補助
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5條,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。實際薪資計算仍須依你的工資約定、適用法令及工作型態判斷,但雇主不能單純因為這是產檢假,就把依法應給的薪資扣掉。
另外,2026年仍有產檢假薪資補助機制,但要分清楚「雇主給員工的薪水」與「政府補助雇主」是兩回事。雇主先依法給付受僱者第6日、第7日產檢假的薪資後,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。
| 項目 | 規定說明 | 員工應注意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產檢假薪資 | 依法請產檢假期間,薪資照給。 | 若薪資遭扣減,應先確認薪資明細與請假紀錄。 |
| 第6日、第7日薪資補助 | 雇主先給付薪資,符合條件後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。 | 補助對象是符合條件的雇主,不是員工額外領取津貼。 |
| 請假與考績 | 依法請產檢假,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或遭受其他不利處分。 | 保存請假單、核准紀錄及薪資明細,便於需要時釐清。 |
表中薪資及補助原則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5條、第21條,以及勞動部與勞保局2026年公布的產檢假薪資補助說明整理。政府補助的申請資格、文件及核定金額,應以勞保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請產檢假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
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》第13條,雇主在必要時可以要求與請假事實相關的證明;勞動部也說明,相關證明的形式並沒有一律限定。實際準備產檢假的證明文件時,你可以先確認公司內部流程,再選擇可合理說明產檢安排的文件。
- 孕婦健康手冊:俗稱媽媽手冊,可用於說明妊娠及產檢相關資訊。若公司要求證明,應確認需要出示哪些頁面或資料,避免不必要地揭露與請假無關的醫療細節。
- 醫療院所開立的證明:可以向醫療院所詢問是否能提供就診或產檢相關證明,作為請假事實的佐證。
- 掛號或就診紀錄:若公司接受相關紀錄作為證明,可以依內部規定提供。請先確認文件是否足以說明產檢日期及相關需求。
- 公司請假單及核准紀錄:這類資料主要用來記錄你的請假時段、假別及主管核准情形,並非醫療證明的替代品,但有助於日後確認已使用的假期額度。
勞動部並未規定產檢假只能使用某一家醫院的證明,也沒有把單一格式訂為所有受僱者的唯一文件。若雇主要求的資料與產檢事實明顯無關,或對請假權益產生爭議,你可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部諮詢。建議以合理、必要的方式提供證明,並妥善保護個人醫療隱私。
第一次請產檢假?請假的具體流程一覽
如果你第一次申請產檢假,最實際的方式是先了解公司的人事系統及請假規則,再依實際產檢時間提出申請。法律保障你依法請假的權利,但公司仍可能透過既有制度處理請假單、代理工作及出勤紀錄,因此提早溝通通常能減少行政往返。
- 步驟一:確認產檢日期及所需時間。先向醫療院所確認預約時段,估算交通、候診、檢查及必要等候時間,再決定要請整日、半日或數小時。
- 步驟二:確認公司採用的請假單位。如果你尚未決定以日、半日或小時為單位,先與人資確認系統設定及法定規則。選定後不得任意變更,因此第一次申請前就應確認自己需要的方式。
- 步驟三:提前通知主管並填寫請假單。依公司作業流程填寫假別、日期及時段;若公司系統要求簡述請假原因,可以載明產檢。至於醫療院所或其他細節,應依合理的證明需求及公司流程提供,不需要主動揭露與請假無關的個人健康資訊。
- 步驟四:確認是否需要附上證明文件。公司若依規定要求相關證明,你可以準備媽媽手冊或醫療院所的證明等資料。公司內部若允許事後補件,應確認期限並依規定完成;但法律並沒有統一規定每位員工都必須事前或事後以同一格式提交。
- 步驟五:保存核准與出勤紀錄。請假完成後,保留申請紀錄、主管核准資訊及相關文件。如果後續薪資計算或剩餘產檢假天數有疑問,這些紀錄可協助你與人資核對。
實際執行時,建議你建立一份簡單的產檢假紀錄,記下每次請假日期、使用時數及剩餘額度。尤其採小時制時,這樣更容易計算已使用多少時間,也能避免到了後期才發現剩餘時數不足。
產檢假常見問題快速解答
1. 產檢假可以一次把7天全部請完嗎?
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產檢假不能連續請,但產檢假仍是為了因應妊娠期間實際產檢需求而設。你若需要連續安排數日,應先說明相關安排並依公司請假程序提出申請。若實際需求是安胎或休養,則應另外確認適用的請假制度。
2. 產檢假一定要附診斷證明嗎?
不一定。法律規定雇主在必要時得要求相關證明文件,但沒有把診斷證明訂為所有情況的唯一形式。媽媽手冊、醫療院所開立的相關證明等,都可能作為合理佐證。你可以先向人資確認所需文件,並只提供合理必要的資料。
3. 如果公司拒絕產檢假,或因請假扣薪,該怎麼辦?
先保存請假單、主管回覆、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,並向人資或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確認。如果仍有爭議,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工主管機關諮詢或申訴,也可以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了解可採取的方式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依法請產檢假,也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或作出其他不利處分。
參考文獻
1.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,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。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N0030014
2.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,〈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介紹〉。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28162/28166/28284/48173/33616/
3. 勞動部就業平等網,〈請休產檢假之要件及期間為何?〉。https://eeweb.mol.gov.tw/front/384
4. 勞動部就業平等網,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之QA〉。https://eeweb.mol.gov.tw/front/news/881/index.html
5.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,《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》第13條。https://laws.mol.gov.tw/FLAW/FLAWDOC01.aspx?flno=13&id=FL015150
6.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,〈產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方式〉。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5476.html
7. 我的E政府,〈有性別平等工作法,讓您就業好放心!〉。https://www.gov.tw/News_Content_26_530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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